金融牌照 · 英国

英国AIFM牌照

英国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(AIFM)制度由FCA负责管理,授权对冲基金、私募股权基金、房地产基金及其他另类投资工具的管理人。

AIFM英国FCA另类基金AIFMD私募股权对冲基金
概述

脱欧后的英国AIFM授权

凡管理另类投资基金(AIF)的英国AIFM——泛指UCITS基金以外的任何集合投资计划——须获得FCA授权。脱欧后,英国AIFM失去了欧盟营销护照权,须通过各成员国的国家私募配售制度(NPPR)向欧盟投资者营销。

Marensa Advisory就FCA AIFM授权、符合AIFMD标准的合规方案设计、FCA AIFMD规则下的报告义务,以及面向欧盟分销的NPPR通知策略提供专业顾问服务。

咨询AIFM申请事宜
服务范围
  • FCA AIFM授权申请(全范围与门槛以下)
  • 监管业务计划及财务预测
  • 符合AIFMD标准的风险与流动性管理框架
  • 薪酬政策及披露
  • 托管机构安排与遴选
  • 欧盟营销NPPR通知策略
  • FCA报告:AIFMD附件IV透明度报告
  • 投资者披露文件(基金层面)
关键事项

英国AIFM制度 — 关键考量

英国脱欧后保留了自有的AIFMD体系,由FCA担任主管机构。在申请授权前充分了解该制度,可节省大量合规资源。

全范围与门槛以下
管理规模超过AIFMD门槛(杠杆型1亿欧元/非杠杆型5亿欧元)的AIFM须获得完整授权。门槛以下的管理人仅需登记注册而非授权,要求相对宽松——但在大多数欧盟成员国无法使用NPPR。
托管机构要求
全范围AIFM须为其管理的每只AIF委任托管机构。托管机构负责持有基金资产(或监督资产核查)、监控现金流,并确保符合基金规则。
薪酬政策
全范围英国AIFM须按照AIFMD要求制定薪酬政策,涵盖浮动薪酬、递延期安排及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披露。
欧盟营销(NPPR)
脱欧后,英国AIFM若希望向欧盟成员国投资者营销AIF,须在每个目标国依据其国家私募配售制度向监管机构发出通知,各国要求差异显著。
AIFMD透明度报告
全范围AIFM须根据资产管理规模和杠杆情况,按季度、半年度或年度向FCA提交附件IV透明度报告,涵盖投资组合详情、杠杆、投资者集中度及流动性数据。
英国境外基金制度(OFR)
境外基金可通过英国境外基金制度向英国零售投资者分销——适用于寻求进入英国市场的非英国基金管理人。
服务流程

我们的工作方式

01
门槛评估
我们根据资产管理规模和杠杆状况判断是否适用全范围AIFM授权,并确定适当的监管类别。
02
申请准备
我们编制FCA申请、RBP、风险与流动性管理框架、薪酬政策及所有治理和基金层面文件。
03
托管机构遴选
我们协助为每只AIF甄选并委任合适的托管机构——将托管能力与基金策略及资产类别相匹配。
04
NPPR策略
我们梳理目标欧盟分销国的NPPR要求,并管理各司法管辖区的通知备案工作。
05
报告体系建立
我们建立附件IV报告流程、监管日历及投资者披露文件框架。
选择Marensa

基金管理,监管精准。

英国AIFM授权要求对FCA规则及其所复制的AIFMD框架有深入理解。托管机构、薪酬及透明度报告要求往往被低估。

Marensa Advisory为对冲基金、私募股权、房地产及信贷基金策略的基金管理人提供FCA AIFM授权顾问服务,将基金监管知识与持续合规支持有机结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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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常见问题解答

管理单只基金是否需要AIFM牌照?+

若资产管理规模超过适用的AIFMD门槛(杠杆型1亿欧元、非杠杆型5亿欧元),则需要。低于上述门槛者适用登记注册而非完整授权,但监管义务仍然存在。

阿联酋管理人是否可以申请英国AIFM牌照?+

获授权的AIFM实体须在英国注册成立并具备真实的英国管理实质。阿联酋集团可持有英国AIFM实体,但英国实体必须有独立的合格管理层和运营。

英国AIFM的欧盟替代方案是什么?+

在欧盟成员国监管机构取得AIFM授权——如卢森堡(CSSF)、爱尔兰(CBI)或荷兰(AFM)——可获得向欧盟专业投资者营销的护照权。我们就英国和欧盟AIFM架构均提供顾问服务。

卢森堡AIFMD架构与英国架构有何比较?+

卢森堡AIFMD架构提供向欧盟专业投资者营销的完整欧盟护照。英国AIFM在每个欧盟国家使用NPPR。对于拥有大量欧盟投资者基础的基金,卢森堡架构通常更受青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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