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属维尔京群岛(BVI)控股载体广泛应用于跨国集团、高净值家族及私募股权发起人,用于离岸控股、知识产权所有权、合资企业载体及多层次集团架构。
BVI商业公司是全球使用最广泛的离岸控股载体——因其零BVI税收、隐私保护、结构灵活性及低维护成本而备受青睐。BVI控股公司位于多司法管辖区集团架构的顶端,持有运营公司股份、房地产资产、知识产权及金融投资。
Marensa Advisory为BVI控股载体的设计提供咨询——将BVI商业公司与阿联酋自贸区运营实体、毛里求斯GBC(用于税收协定准入)以及开曼群岛或新加坡基金载体相结合,服务于投资组合管理。
设计您的BVI控股架构BVI控股载体服务于多种不同的商业目的——每种用途均需特定的架构设计。
BVI控股载体的有效性取决于底层架构的质量——文件不完善、经济实质不合规或税收协定规划错误均可能使整个架构失效。
Marensa Advisory为BVI控股架构提供咨询,专注于商业实质、监管合规及长期可持续性——而非仅仅完成注册。
开始洽谈英属维尔京群岛签订的双重征税协定极少。BVI公司在减少股息、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方面不具备税收协定效率。如需获得税收协定准入,通常优先选用毛里求斯GBC或新加坡控股公司。在多层架构中,BVI通常位于税收协定控股载体之上。
从事"相关活动"(包括具有重大活动的控股公司活动)的BVI控股公司必须满足经济实质要求。纯股权控股公司若无员工、在BVI无主动管理决策且无相关收入来源,一般承担较轻的实质义务。
可以——阿联酋房地产可通过阿联酋SPV子公司由BVI公司持有。此架构允许在阿联酋房地产层面进行股权转让,但须遵守适用的阿联酋房地产转让规则及相关DLD要求。
BVI公司股东及董事不在公开登记册上。实益拥有人信息保存于BOSS(实益拥有人安全查询)系统中——BVI当局及特定执法机构可查阅,但不对外公开搜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