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西哥2018年《金融科技法》(Ley Fintech)建立了全球首批综合性金融科技监管框架之一——在CNBV(全国银行证券委员会)与BANXICO(墨西哥中央银行)联合监管下,专门为众筹、电子支付及虚拟资产设立了特定牌照类别。
墨西哥《规范金融科技机构法》(Ley para Regular las Instituciones de Tecnología Financiera,2018年)是全球首批综合性金融科技监管框架之一。《金融科技法》设立了两类新牌照——众筹机构(IFC)和电子支付资金机构(IFPE)——由CNBV和BANXICO联合监管,并对虚拟资产运营制定了专项规则。
Marensa Advisory为进入墨西哥市场的国际金融科技企业提供《金融科技法》牌照战略顾问服务,涵盖适用ITF类别评估、CNBV/BANXICO监管要求建议,并协调申请全流程推进。
申请墨西哥《金融科技法》牌照《金融科技法》的两类主要ITF牌照分别涵盖众筹和电子支付,虚拟资产则作为额外的授权层级。
墨西哥《金融科技法》提供了全球最为完善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之一——具有清晰的牌照类别、开放银行要求以及适用于创新模型的监管沙盒机制。
Marensa Advisory将《金融科技法》牌照顾问纳入墨西哥及更广泛的拉丁美洲金融科技市场进入战略,为客户提供全面支持。
开始咨询《金融科技法》ITF授权从初次申请到获批通常需12至24个月——远长于该法颁布初期的预期。早期申请者曾因CNBV评估程序尚在完善而经历延误。当前申请者应将时间表规划为12至18个月。
境外投资者可持有墨西哥ITF的股权,但ITF须以墨西哥法律实体(投资促进股份公司,SAP)形式注册成立。境外持股限制可能因ITF主要股东及业务活动而有所不同。
在墨西哥从事虚拟资产业务的加密货币交易所,若已取得ITF牌照,须依据BANXICO《第4/2019号通函》取得BANXICO授权。非ITF加密货币企业目前可能处于监管相对不明确的空间——CNBV已表示有意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实施更广泛的监管。
IFC和IFPE的最低实缴资本均为50万墨西哥比索。根据交易量及运营风险设定的附加资本要求,由CNBV在授权过程中逐案确定。